聚水潭开放平台开发者协议

本协议是上海聚水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聚水潭开放平台开发者(以注册时填写的企业名称或个人开发者姓名为准,以下可简称“开发者”或“您”)就聚水潭开放平台(以下可简称“开放平台”)的注册、使用、退出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契约。

 

1.提示条款

1.1 在接受本协议并开始使用聚水潭开放平台服务之前,请您仔细完整地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聚水潭责任的条款、对开发者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等。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请您咨询相关法律等专业人士以便充分理解本协议。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一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内容或聚水潭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任何后续操作。

1.2 开发者通过网络页面点击同意、实际使用聚水潭开放平台服务或者以其他方式接受本协议的,即表示开发者自愿接受本协议所述的全部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协议全部内容的约束。

 

2.协议内容和生效

2.1 本协议自聚水潭审核通过您所提交的注册资料并向您发送正式通知之日起生效。

2.2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以及聚水潭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管理规则、通知、公告等(合称“规则”)。所有附件及规则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 聚水潭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订、废止)本协议正文、附件和/或各类规则,并在开放平台网站公示,而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协议或规则一经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聚水潭开放平台服务;如您继续使用聚水潭开放平台服务的,则视为您对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不持异议并同意遵守。您有义务不时关注并阅读最新版的协议及聚水潭开放平台的各类公告。

 

3.定义

3.1 应用,是指开发者基于开放平台所开发的软件或服务,包括自用型应用和他用型应用两种类型。

3.2 应用程序编程接口,英文名称为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可简称为API,是指一些预先定义的函数,目的是提供应用程序与开发者基于某软件或硬件的以访问一组例程的能力,而又无需访问源码,或理解内部工作机制的细节。

3.3 聚水潭,是指聚水潭网站(www.Jushuitan.com)、聚水潭手机APP及聚水潭系列微信公众号(合称 “聚水潭平台”)的运营方上海聚水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其指定的与聚水潭开放平台运营有关的关联方,开发者在此完全同意该等指定。

3.4 聚水潭开放平台,是指这样一个网络平台:聚水潭提供一些计算机软件和支持材料;开发者可以通过这些软件和支持材料开发应用以服务于自身或聚水潭平台其他用户,开发者可以通过开放平台应用编程接口调用指定的功能服务,访问由聚水潭提供的或用户授权的与用户相关的数据和/或来自其他聚水潭应用程序的数据信息,或者由开发者应用向聚水潭提供数据;开放平台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一个或多个API、编程工具和文档。

3.5 聚水潭用户,可简称为“用户”,在本协议中是指所有直接或间接使用开发者基于聚水潭开放平台开发的应用的聚水潭平台用户,以及浏览开发者应用相关信息的网络访客。

3.6 开发者,是指通过有效申请并通过验证的可以基于开放平台进行应用开发的单位或者个人。

3.7 开发者账号,是指聚水潭为通过有效申请并通过验证的开发者分配的用户账号,该账号可能为开发者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

3.8 Client ID & Client secret,是指开发者在申请开发新应用时获得的由聚水潭授予的应用程序接入账户和密钥。Client ID是应用的唯一标识,聚水潭通过Client ID来识别应用开发者的身份。Client secret是聚水潭给应用分配的密钥,该密钥在一定技术条件下可保证应用来源的可靠性。

 

4.开发者注册

4.1 您应当符合开放平台的准入条件,按照注册流程注册开发者账户成为开发者。

4.2 您理解并认可,聚水潭仅能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您在注册环节填写或提交的注册信息及注册资料进行表面识别,并且聚水潭保留抽查、要求您补充提交、及时更新前述信息或资料的权利。您应当对注册信息及注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持续有效性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聚水潭发现您的注册信息或资料造假或失效的,聚水潭有权对您的开发者账户采取限制措施或者终止本协议、停止提供服务,并根据相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理。

 

5.聚水潭权利义务

5.1 聚水潭根据其能力和意愿为开发者提供一定的应用开发的相关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包括应用数据接口的开发、封装,数据同步,应用开发、运行的系统环境,以及与此有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为开发者和用户之间进行应用许可相关事宜提供平台和便利。

5.2 聚水潭有权管理聚水潭开放平台,对开发者和用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异常或疑问,均有权向开发者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如发现或认为存在下列情况的,聚水潭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聚水潭有权删除相关信息或停止向开发者提供服务,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并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2.1 聚水潭发现开发者可能存在诈骗、盗窃、传播计算机病毒、侵犯用户隐私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

5.2.2 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就开发者在平台上的行为进行调查,或作出相关决定或裁决的;

5.2.3 聚水潭从任何第三方获知开发者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反公序良俗等违法或不当行为,或者具体应用存在此类重大问题的。

5.3 开发者同意,聚水潭根据其判断认为开发者账户存在异常活动,或者开发者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有权单方限制该等账户的权限或功能,单方暂停或终止开发者使用相关服务和账户。

5.4 开发者同意,其因注册账户、使用开放平台、行使或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义务而产生的或向聚水潭提交的任何信息/数据,无论本协议终止前还是终止之后,聚水潭均有权合理使用,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依据该等信息/数据进行技术分析、市场调研;同时,对于该等信息/数据,无论本协议是否终止,聚水潭均无义务返还开发者。聚水潭无义务就获取、备份、处理、使用前述信息/数据而向开发者支付任何费用。

5.5 开发者了解并同意,聚水潭有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向司法机关或政府部门提供开发者的信息和资料。在开发者未能按照本协议、开放平台相关规则或者与用户之间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时,聚水潭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有关协议和规则、生效裁判文书或者与交易有关的用户的合理请求披露开发者的信息/资料,聚水潭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开放平台使用规范

6.1 开发者成功注册开发者账户后,聚水潭将根据您的开发者账号和密码确认您的身份,该账户仅限于开发者自身使用,开发者不得将该账户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出租、出借、泄露、披露等。

6.2 开发者应妥善保管账户和密码,并对使用该账户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您承诺在密码或账户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他安全问题时,将立即通知聚水潭,您同意并确认,除非因聚水潭过错导致账户被盗,聚水潭不对上述情形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遗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6.3 开发者声明并保证其使用开放平台服务过程中遵守如下要求:

6.3.1 不复制、模仿、修改、篡改、翻译、改编、出借、出售、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开放平台服务和/或相关软件,也不得逆向工程、反汇编、反编译、分解拆卸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开放平台服务/软件的源代码,或者在未经明确允许的情况下创作衍生作品;

6.3.2 不分发、销售、转销、租赁、许可、再许可或通过其他方式将开放平台或任何用户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包括以任何方式存储开放平台或用户信息致使第三方能够访问);

6.3.3 不从事避开或修改聚水潭数据统计工具的行为;

6.3.4 不发送和储存带有病毒的、蠕虫的、木马和其他有害的计算机代码、文件、脚本和程序;

6.3.5 不利用聚水潭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下载、储存、发布任何违法违规、侵权、淫秽、色情、不道德、欺诈、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等信息或内容,不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

6.3.6 不侵犯聚水潭、聚水潭的关联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6.3.7 如开放平台服务涉及第三方软件之许可使用的,同意遵守相关的许可协议的约束;

6.3.8 不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或不恰当的行为。

6.4.开发者声明并保证其在开放平台开发、发布的应用符合如下要求:

6.4.1 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不会有任何淫秽、色情、不道德、欺诈、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6.4.2 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享有的合法权利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等;

6.4.3 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规范互联网站、互联网信息、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6.4.4 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下述各项内容链接:(1)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所禁止的商品或服务;或 (2)无权链接或包含的商品或服务。

6.5 开发者开发、发布的应用需要收集或使用用户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聚水潭平台用户或其他开发者的数据或个人信息,下同)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6.5.1 开发者必须确保通过合法渠道获取、使用或保存用户数据,并应事先获得用户的同意,且应当告知用户相关数据收集的目的、范围及使用方式,保障用户知情权;

6.5.2 开发者不得请求、收集、索取或以其他方式从任何用户那里获取对聚水潭平台/开放平台的账户、密码或其他身份验证凭据的访问权,不得为任何用户自动登录到聚水潭网站/开放平台网站提供代理身份验证凭据,不得提供“跟踪”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其他用户在开发者应用档案文件页上查看或操作;

6.5.3 开发者不得利用其他开发者的Client ID或相关权限获取用户数据;

6.5.4 开发者应当仅获取为应用程序运行及功能实现目的而必要的数据,开发者在特定应用中收集的用户数据仅可以在该特定应用中使用,不得将收集的用户数据转移或使用在该特定应用之外, 不得将用户数据出售、转让或用于特定应用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6.5.5 开发者应当向用户提供查询、修改、删除用户数据的方式,确保用户要求删除其用户数据时可通过该方式自行操作完成,并确保相关数据被完全删除;

6.5.6 聚水潭有权限制或阻止开发者获取用户数据及开放平台运营数据,有权自主决定相关数据的保存期限,如聚水潭认为开发者使用用户数据的方式、数据收集的目的或收集的范围有可能损害用户体验、侵犯用户权益或者不符合应用程序运行或功能实现的目的,聚水潭有权要求开发者立即删除相关数据并不得再以该方式使用或再行收集该等数据;

6.5.7 一旦用户退订或停止使用开发者的应用,开发者必须立即删除从该用户处获取的全部数据,且聚水潭有权基于数据安全的考虑不经通知径行做出删除数据的处理措施。

6.6 开发者同意,如经聚水潭书面同意开发者可以使用平台运营数据的,其行为应当同时符合本协议第6.5条的约定。

6.7 开发者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非法获取或不当使用相关数据的,聚水潭有权采取直接终止本协议、删除开发者已获取的相关数据、下架应用等措施,且前述措施可以合并使用;开发者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给聚水潭、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6.8 开发者同意接收来自聚水潭或其关联公司发出的邮件、信息。

6.9 开发者一旦在开放平台注册成功,成为开发者,并在申请发布一个新应用时,开发者将得到一个针对该应用的唯一的Client ID和Client secret。开发者同意通过开放平台提供的途径合法获取应用标识(Client ID)及密钥(Client secret)。开发者对Client ID和Client secret的机密负完全责任。开发者同意任何时候都不使用其他开发者的Client ID和Client secret,也不将自身的Client ID和Client secret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开发者同意在发现或怀疑他人未经授权就使用其Client ID和Client secret时立即通知聚水潭。但聚水潭对开发者的Client ID和Client secret的所有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更改或者删除、破坏、损害、丢失或未能存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10 开发者不得暗示聚水潭加入、赞助或认可开发者的应用,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造成他人混淆,引人误以为是聚水潭提供的应用或与聚水潭存在联系,包括但不限于在开发者应用名称中或顶级域名左侧的URL中使用“聚水潭”、“Jushuitan”或聚水潭的关联方的名称的任何变体、缩写或错误拼写。

 

7.费用

7.1 聚水潭提供的开放平台技术服务暂时不收取费用,但聚水潭保留今后收费的权利,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等收费规则将提前至少七(7)日在聚水潭开放平台网站公布。开发者若不同意前述收费规则的,应在聚水潭指定的收费规则生效日以前停止使用开放平台服务并书面通知聚水潭终止本协议。开发者逾期未通知聚水潭或者继续使用开放平台服务的,视为开发者同意前述公布的收费规则。

 

8.应用产品在线交易

8.1 开发者理解并同意,其在正式向用户提供应用的使用许可之前,应自行与用户单独签署相应的《软件许可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聚水潭不对应用的交易情况作出任何承诺、保证或担保。

8.2 应用的描述:开发者提供的在开放平台上展示的文字描述、图画或照片,可以是a)对开发者合法拥有且开发者希望交易的应用的描述;或b)对用户正在寻找的应用的描述。开发者可以通过开放平台发布任一类应用描述,或两种类型同时发布,条件是开发者必须取得聚水潭的同意,并将该等应用描述归入正确的类目内。聚水潭不对应用描述的准确性或内容负责。

8.3 开发者收费应用与用户订购

8.3.1 开发者基于开放平台开发的应用可以在聚水潭提供的商家服务市场接受用户订购,并依照开发者与用户签署的《软件许可协议》的约定收取服务费用;用户可以在聚水潭提供的商家服务市场订购开发者提供的应用并向开发者支付服务费用。

8.3.2 开发者通过聚水潭提供的商家服务市场销售应用,需遵照聚水潭制定的相关流程和另行签署有关协议。

8.3.3 退款:用户在支付服务费用后要求退款的,用户可与开发者自行协商,开发者应当依照用户在订购应用时事先说明的退款方案或根据与用户的协商方案安排退款或委托聚水潭退款。

8.3.4 开发者违反本协议约定、开放平台规则或聚水潭平台相关规则的,聚水潭有权从开放平台删除或屏蔽开发者提供的应用或限制其功能,此时将造成用户购买的应用无法正常提供服务。该等情况的发生属于开发者过错或过失,相关责任应由开发者独立承担。

8.3.5 用户使用开发者提供的应用和收费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用户和开发者自行协商解决,聚水潭不承担任何责任。聚水潭在用户与开发者产生纠纷时将努力进行协调,开发者也应秉承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为用户提供便利,但聚水潭并不保证协调取得实际效果。

 

9.知识产权

9.1 聚水潭开放平台上由聚水潭或第三方权利人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均由聚水潭或该第三方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相关权益等),非经聚水潭或该第三方权利人事先书面同意,开发者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等。

9.2 开放平台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针对开发者应用的使用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聚水潭。开发者承诺在未经聚水潭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为任何目的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运营数据。

9.3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聚水潭授予开发者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可随时终止的和不可再分发的许可,仅限于开发者在自己访问和使用开放平台开发、测试、显示其应用时,允许开发者访问聚水潭提供的或用户自身授权的用户信息,并允许其他聚水潭用户访问开发者应用;但聚水潭有权视情况限制、约束或禁止开发者或其他聚水潭用户访问开发者的应用。

9.4 开发者保留其创建的应用内容以及其中包括的所有权利、权属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归属于开发者的知识产权(聚水潭知识产权除外)。开发者通过开放平台提交或发布应用,即表明开发者授予聚水潭服务期内的、非排他性的、完全给付并免费的全球性许可,允许聚水潭使用、复制、再许可、重设格式、修改、删除、添加、公开显示、重现、分发和执行开发者应用,以及将其存储和缓存在聚水潭指定服务器上。

 

10.协议终止和转让

10.1 本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终止:

10.1.1 自然终止:您与聚水潭或其关联方签署的《聚水潭平台合作协议》或其他协议(如有)因任何原因终止的,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10.1.2 通知解除:聚水潭可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0.1.3 单方解除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聚水潭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理:

(1) 您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承诺或保证;

(2) 您违反开放平台的各类规则,而被聚水潭终止提供服务的;

10.1.4 如开发者在本协议终止后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并登录聚水潭开放平台的,聚水潭一经发现即有权直接单方终止向该开发者提供服务。

10.1.5 如聚水潭通过开发者提供的信息与开发者联系时,发现开发者在注册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已失效,导致聚水潭无法与开发者取得联系的,聚水潭有权终止向该开发者提供服务。

10.1.6 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10.2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10.2.1 服务终止后,聚水潭没有义务为开发者保留原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开发者或用户或第三方,亦不就终止服务而对开发者或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0.2.2 不论聚水潭与开发者之间的服务因任何原因以任何方式终止,聚水潭仍有权:

(1) 保存或不保存该开发者的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

(2) 对于开发者在服务终止前实施的违法或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 开发者必须完全独立地承担,聚水潭有追索权;

(3) 要求开发者立即删除其从开放平台中获得的全部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数据、开放平台运营数据;且聚水潭有权基于数据安全的考虑不经通知径行做出删除相关数据的处理措施。

10.2.3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责任,您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协议终止后,聚水潭无需继续向您提供服务。

10.3 聚水潭有权将本协议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其关联方,而无需事先征得您的同意,届时聚水潭将以网站公告的方式进行通知。

 

11.违约责任

11.1 您明确理解并同意聚水潭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您的违约行为进行单方认定,并根据单方认定结果适用规则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您的开发者账户采取限制措施、中止/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包括开放平台API的调用,以下同)、要求您赔偿损失等,且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或提前通知您。聚水潭根据相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理后,不免除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1.2 如因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相关规则之规定,使聚水潭遭受任何损失、受到用户、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对聚水潭、用户或相关第三方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11.3 您应赔偿聚水潭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聚水潭因您的违约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为了防止损失扩大或追究您的责任所支出的差旅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合理费用。

 

12.责任限制和免责

12.1 对于开发、运营、支持和维护开发者应用,开发者同意独立承担所有的风险和后果。聚水潭没有责任和义务对于发布在聚水潭开放平台上的任何不准确或不正确的内容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等不准确或不正确是由用户所造成的,还是由于应用所使用的或与应用相连接的任何设备或程序所造成的。

12.2 聚水潭开放平台、聚水潭商家服务市场仅作为开发者和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应用的交易进行协商,以获取或使用各类应用的地点。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聚水潭成为用户在聚水潭开放平台上与开发者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聚水潭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对开发者和用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应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和默示的担保。

12.3 开发者明确理解和同意,聚水潭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聚水潭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受限于现有技术、客观条件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聚水潭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12.4 聚水潭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聚水潭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2.4.1 使用或未能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本12.4条中称为“服务”)。

12.4.2 第三方未经批准的接入或第三方更改用户的传输数据或数据。

12.4.3 第三方对“服务”的声明或关于“服务”的行为;或非因聚水潭的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其它事宜,包括疏忽。

12.4.4 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停机维护。

12.5 在任何情况下,聚水潭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罚性的损害,包括开发者使用开放平台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聚水潭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12.6 尽管本协议中可能含有相反的规定,聚水潭对开发者承担的全部责任,始终不超过开发者在已经过的服务期内因使用开放平台而支付给聚水潭的费用(如有)。

 

13.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3.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变更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规则)。

13.2 如本协议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的,则相应条款将完全按照法律规定重新解释,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13.3 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因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聚水潭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通知和送达

14.1 送达 除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本协议签订或履行过程中,聚水潭向开发者传递的书面通知,按照开发者向聚水潭提供的通讯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书面通知的形式还包括但不限于在开放平台公告、向开发者发送电子邮件、开放平台站内信、系统信息、手机短信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在采用电子方式进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发送当日即视为送达。

14.2 法律文书送达

14.2.1 对于因本协议争议引起的任何纠纷,开发者声明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包括诉讼文书),且认可上述送达方式的有效性、合法性。

14.2.2 开发者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为其开放平台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司法机关向前述码址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

14.2.3 开发者指定邮寄地址为其户籍地址或住所地。

14.2.4 开发者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其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14.2.5 开发者确认的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一级督促程序(含支付令送达)。

14.2.6 若开发者上述送达地址有变更,开发者应提前至少七(7)个工作日告知聚水潭和司法机关(如适用)变更后的送达地址。